吉林省高校2011年以來學風建設工作總結報告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教技【2011】1號)及《關于開展學風建設宣講活動的通知》(教技司【2011】172號)文件精神,省教育廳組織高校開展了一系列學習教育活動,達到了預期目的,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現(xiàn)將活動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深入開展“十二五”期間高校學風建設專項教育和治理行動,成立了全省高校學風建設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省教育廳廳長、高校工委書記盧連大同志任組長,省教育廳副廳長、高校工委副書記劉勇兵同志任副組長,小組成員由省教育廳科研產業(yè)處處長(省學位辦主任)戚欣、全省教育系統(tǒng)政行風建設辦公室主任鄭景國、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靳國慶、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處長林樂琨、省教育廳高校思政處處長(高校工委宣傳部部長)劉淑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處長紀拓、省高校紀工委副書記陳鳳君等教育廳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制定高校學風建設有關政策,指導、檢查、督促、推動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受理和辦理有關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及投訴,指導與協(xié)調高校及時處理。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省高校學風建設辦公室”,由科研產業(yè)處處長(省學位辦主任)戚欣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并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日常工作。
二、完善規(guī)章制度
先后出臺了《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學風建設的實施細則》、《吉林省高等學校基本學術道德規(guī)范(試行)》等相關文件,并要求全省各高校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依據(jù)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文件,制定本單位的實施辦法或實施細則,指定專門人員,明確工作職責,切實開展學風建設和學術不端行為查處等工作。
三、強化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
1、強化行政監(jiān)督和社會監(jiān)督的作用。省教育廳每年開展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專項檢查,指導高校深入開展學風教育,完善學術規(guī)范,并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學術不端行為給予公平公正處理。同時正確引導和發(fā)揮社會監(jiān)督作用,在“吉林教育信息網(wǎng)”設立“高校學風建設”專欄,及時公布學風建設工作情況、公開學術不端行為調查處理結果。
2、強化高校的主體責任。明確高校主要領導是學風建設和學術不端行為查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高校要充分發(fā)揮學術委員會在學風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實承擔起學術規(guī)范教育、科研誠信宣傳、學術不端行為處理工作。高校要把推進學風建設常規(guī)化,教育宣傳常態(tài)化,制度建設科學化,建立起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工作體系,實現(xiàn)學風建設機構職能、學術規(guī)范制度建設、不端行為查處機制“三落實”、“三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的監(jiān)督與評價,定期開展學風建設自查整改工作。
3 、建立健全學術規(guī)范教育制度。堅持把教育作為加強學風和學術道德建設的基礎,形成制度規(guī)范與自我約束有機結合的學術監(jiān)督與核查制約機制。一是加強對教師隊伍的學術道德和科研誠信教育。二是注重發(fā)揮先進人物的教育作用,傳播專家學者的自律意識和道德養(yǎng)成,加強對學生的科學道德、學術規(guī)范和誠信教育。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
1 、召開由全省高校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科研誠信—學風建設主題研討會”。號召高校科研管理部門,把科研誠信教育納入科研管理內容,把科研教師隊伍科研誠信度,列入教師年度考核指標體系之中,每年對教師進行一輪科研誠信教育,建立科研誠信個人檔案。要教育引導教師熱愛科學、追求真理,樹立高尚情操,堅決抵制投機取巧、粗制濫造、盲目追求數(shù)量忽視質量等浮躁風氣和不端行為,把優(yōu)良學風內化為自覺行動。教師要以身作則,用嚴謹治學的精神和認真負責的作風感染教化學生,成為言傳身教的榜樣和教書育人的楷模。
通過交流研討,使大家更加明確作為一名科研管理工作者,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宣傳,使高校科研教師明確科研工作者的職責和使命,科研工作者在科技活動中應弘揚以追求真理、實事求是、崇尚創(chuàng)新、開放協(xié)作為核心的科學精神,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恪守科學道德準則,遵循科學共同體公認的行為規(guī)范。堅持科研誠信,每一位老師都必須以身作則,從自己做起,決不能有絲毫懈怠,絲毫僥幸。每一位科研人員要提高認識,嚴格自律,堅持學術規(guī)范,加強科研誠信。
2 、在研究生中組織開展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活動。
根據(jù)中國科協(xié)、教育部《關于開展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活動的通知》(科協(xié)發(fā)組字〔2011〕38 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此次宣講教育活動,省學位辦印發(fā)了《關于做好“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宣講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吉學位辦〔2011〕11號),按照“全覆蓋、制度化、重實效”的原則,制定了我省宣講活動的具體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宣講活動開展的目的、意義和實施方式,有效指導了省內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全面做好宣講教育活動。
2011年11月16日,省科協(xié)和省教育廳聯(lián)合舉辦了“吉林省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活動集中宣講報告會”,在長高校的近千名研究生代表參加了首場宣講教育活動。全國政協(xié)常委、省科協(xié)主席劉淑瑩出席報告會并致辭,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總督學王青逯出席并主持報告會。報告會上,中科院院士,吉林大學超硬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鄒廣田,俄羅斯農業(yè)科學院外籍院士、白城市農科院院長任長忠研究員,分別以“培養(yǎng)科學精神,規(guī)范學術道德”和“我的燕麥科研之路”為題向廣大研究生進行了宣講。此次集中宣講報告會拉開了全省宣講教育活動的序幕。
我省宣講教育活動正式啟動后,全省各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都積極行動起來,制定宣講教育活動工作計劃,組建校內宣講團,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講教育活動。據(jù)統(tǒng)計,11月—12月兩個月里,全省18個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共組織集中宣講報告會、座談會、征文、簽名、影展等系列活動達150余場次,共 90余名專家學者做了不同主題的宣講教育報告,參與宣講教育活動的博士研究生2777人,碩士研究生22030人,已完全實現(xiàn)了2011級研究生入學新生的全覆蓋,取得了良好一宣傳教育效果。
3、在學位授予單位中開展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建設專項檢查工作。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在學位授予工作中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建設的意見》(學位[2010]9號),切實加強學位授予工作中的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建設,保證學位授予質量,省學位辦決定在學位授予單位中開展加強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建設專項檢查,本次檢查工作采取各學位授予單位自查,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抽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是:一是各學位授予單位貫徹落實《意見》、完善規(guī)章制度、制定實施細則等情況;二是各學位授予單位建立健全學術道德標準和學術規(guī)范,并依此對學位申請者和指導教師進行學術道德和誠信教育情況;三是各學位授予單位改革學術評價制度和對在學位授予工作中舞弊作偽行為進行處理的情況。力爭通過此次檢查工作,總結、梳理學位授予工作中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建設的經(jīng)驗和問題。
4、在全省高校中開展學術不端行為自檢自查工作。為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的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弘揚科學精神,樹立良好的學術風氣,加大力度懲治學術不端行為。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繼續(xù)開展學術不端行為的自檢自查工作,要求各高校要廣泛深入地開展學術道德宣傳教育活動,發(fā)揮學術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學術不端行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營造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形成學術道德和學術規(guī)范教育的長效機制。針對發(fā)生在少數(shù)人身上的學術不端行為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根據(jù)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jié)輕重,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查處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
四、經(jīng)驗總結和改進計劃
經(jīng)過一年多的學風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根據(jù)我省各單位在開展學風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如下意見建議:
1、學風建設教育活動形式尚需創(chuàng)新。我省本年度開展的學風宣傳教育活動采用的形式較為豐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教育的形式多以講授和分享經(jīng)驗為主,不夠新穎,今后將采取更為靈活和具有激勵性的活動來調動聽眾的積極性。例如,增加一些典型案例分析、更多地將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融入征文比賽、辯論賽等形式中去,在寓教于樂的同時,達到教育的效果。
2、學術交流范圍仍有待擴大。我省一些知名學者所作的報告,對于省內高校科研教師科研誠信的堅守、研究生導師隊伍素質的增強、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的提升、研究生個人的成長有著重要的意義。但由于我省地源限制,信息來源相對閉塞,更加渴望接收更多來自外面的聲音。因此,一方面擬聘請更多的省外專家學者來我省講學,另一方面擬面向高校本科生開展學風宣講教育活動,使受眾擴大。
全省高校學風建設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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